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斗山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发布机构: | 本网 | 生成日期: | 2020-03-20 16:37:48 |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清明祭扫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全市在疫情期间暂停清明祭扫活动,现通告如下:
一、全市殡仪馆、公墓、骨灰楼(堂)等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现场祭扫活动,并全面实施封闭式管理;暂停举办集体公祭、骨灰海葬、骨灰树葬等人群聚集的祭扫活动;暂停举行宗族性、聚集性的祭扫活动。
二、对公墓和殡仪馆等殡葬服务机构以外的祭扫活动,要严格管控,确保辖区内不出现任何形式的聚集性祭扫、聚餐等情况。
三、倡导居家追思、网络祭扫、书写寄语等方式祭祀;广大市民可通过“粤省事”的“云祭扫”进行网络祭扫。各殡葬服务机构在清明节为群众提供免费、简约鲜花代祭服务。
四、大力倡导港澳台同胞、海外乡亲和广大市民取消或者延期祭扫,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的人员暂缓返乡祭扫。
五、疫情期间,殡葬服务机构在保障遗体接运、火化和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外,暂停跨市接运遗体和开展守灵、告别仪式。殡葬服务机构办理骨灰安葬、寄存业务,采取预约并限定人数措施,到访群众须佩戴口罩,接受测温、登记等检查。受影响的群众可延期一年缴纳墓地管理费、骨灰寄存费等费用。
六、加强安全管理,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预案,加强防火宣传和检查,杜绝野外非法用火,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燃烧纸祭品。
七、以上规定即日起实施,恢复时间另行通知。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理解、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违反规定、不服从防疫管控的,由有关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特此通告。
江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9日
(来源:江门新闻网)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