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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打击非法泡洗海砂山砂现象,切实维护河道生态安全,参照江门市“915”专项联合执法行动方案,结合我局联合执法工作计划安排,9月16日,我局联合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台山海事处等相关部门开展“9·16”打击非法泡洗海砂山砂专项联合执法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我局及相关单位乘执法快艇海巡09437从台城河至潭江公益河段共26公里。途经台城街道、白沙镇、水步镇,之后经过开平市三埠街道,折向潭江,经水步镇、大江镇,对新昌水、潭江开展专项执法巡查。于潭江大江镇段发现粤韶关货6186号、桂藤县货0606号两艘船只有运砂行为,执法人员立即对船只开展突击检查,要求其提供载砂检验通关依据、河沙合法来源证明等,以上两船均能提供河沙合法来源证明,并未发现存在非法泡洗海砂山砂现象;且执法人员还向船主、水手等工作人员宣传了相关水法律法规。同时,沿途水域亦未发现有存在违法采运砂及非法弃置砂石或淤泥行为。
本次现场调查未发现违法行为,今后将加强联合执法,继续加大对潭江河段的监管巡查,对涉嫌违法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执法人员在潭江水域检查运砂船只粤韶关货6186号
执法人员在潭江水域检查运砂船只桂藤县货06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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