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书记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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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7 01:48:59
- 来源: 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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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根据十六大党章的规定,主要有以下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讨论和组织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反映,按时向党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3、了解掌握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4、经常同行政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党员的学习。学党的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学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学法律知识;学党的国家的政策、法规等。
6、按时进行“三会一课”(党支部委员会、党会大会、党员民主生活会和上好党课),严格组织生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搞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加强班子团结,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的战斗力。
7、同组织委员一起做好经常性的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壮大党的队伍。加强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抓好预备党员的继续培养、教育和转正;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切实抓好党员管理教育工作。
8、抓好对支部委员会一班人和党员的监督工作,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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