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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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7 01:52:44
- 来源: 台山政府网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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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月召开一次党支委会,加强党员学习,根据“学习要精、要管用”的原则安排具体的学习内容,坚持每季度上一次党课。
2、对党员进行目标管理。党员的目标由党员自定,小组评议、支部审定后再付诸实施,对目标的考核,既要为评选优秀党员提供客观条件,又要为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提供准确的依据。
3、坚持民主评议党员。按照新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结合工作总结和检查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经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组织评等几个阶段,对每个党员作出评议,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4、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严格按省委组织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规定的五个程序操作——①核实问题,整理综合性写实材料;②写实材料同本人见面,听取意见;③召开党员大会表决,形成处置决议;④报上级党组织审批或备案;⑤找被处置对象谈话,转告审批意见,并召开党员大会宣布党委决定。不合格的标准,由本届支委会参考文件所列不合格党员的具体表现,结合本单位实际议定,并提交支部党员大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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