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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残联转发《民政部办公厅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提出贯彻意见。自4月22日起,广东全面实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
《通知》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跨省通办”重要性,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广大残疾人提供更多暖心贴心的服务;要切实加强“跨省通办”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残联配合、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工作机制作用,研究建立专项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协同、信息共享和情况会商;要准确把握“跨省通办”政策要求,统一使用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进行办理,外省户籍的申请人来窗口申请两项补贴,要一次性告知补贴申请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并依托“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通过基层服务窗口一门申请,不得要求申请人回到户籍所在地进行申办;要认真做好“跨省通办”宣传培训,确保残疾人充分了解政策内容、办事程序,提高政策知晓率。
按照“跨省通办”统一部署,外省户籍申请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残疾人证、户口簿和低保证、银行账户等材料就近向广东省范围内任何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广东省户籍居民也可在全国其他省市的受理窗口异地提出申请,不受户籍地限制。申请人的材料将通过信息系统推送至申请人户籍地,由申请人户籍地负责办理资格审定和补贴发放工作。通过开展“跨省通办”工作,逐步解决残疾人申请补贴面临的“多地跑”“折返跑”等难点堵点问题,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的通知》原文:
http://smzt.gd.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3266192.html
(文章来源:广东省民政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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