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是特殊的农业投入品,科学合理使用对农业增产增收发挥积极作用,使用不当会影响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为此,农业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农民群众:在选购和使用农药时应当做到“六要”“六不要”。
六要
一要到持有“农药经营许可证”具备农药经营资质的门店购买农药。
二要根据作物种类和防治对象的诊断意见,对症选购农药。
三要认真阅读农药的标签或说明书,查看农药名称,农药登记证号、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标准号,使用范围,净含量、生产日期、产品批号及质量保证期,农药登记证持有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可追溯电子信息码等内容。
四要向农药经营门店索要并妥善保管购药票据,票据上要注明购买日期、商品名称、规格等信息。
五要按照使用说明规定的使用作物范围、剂量、方法等科学使用农药,做好自我防护。
六要在农产品采收前,按照农药安全间隔期的要求停止使用农药。
六不要
一是不要轻易在网上购买农药。
二是不要购买“三证”不齐或产品标签不齐的农药产品。
三是不要购买未标注生产日期的农药或不在质量保证期内的农药。
四是不要超范围使用限制使用的农药。
五是不要加大用药量或改变使用方法使用农药。
六是不要随意丢弃使用后的农药包装物。
(转自农业农村普法公众号)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知识产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知识产权等问题, 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 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65827邮件:tssxzzx@jiangme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