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解读: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 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14 浏览次数:-
(政策文件: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近日,中组部、人社部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建立统一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从回避缘由、回避程序、回避事项和管理监督等方面,对事业单位人事回避进行了全面规范。《规定》主要针对“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作具体规定。“岗位回避”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之间凡存在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履职回避”要求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外请专家等相关人员,参与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解聘(任免)、考核考察、奖励、处分、交流、人事争议处理、出国(境)审批,人事考试、职称评审、人才评价,招生考试、项目评审、成果评选、资金审批与监管等工作时,对于其中涉及本人或本人亲属利害关系的履职活动,应当回避,不得参加相关调查、考察、讨论、评议、投票、评分、审核、决定等活动,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施加影响。)
政策文件: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 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
近日,中组部、人社部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建立统一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从回避缘由、回避程序、回避事项和管理监督等方面,对事业单位人事回避进行了全面规范。
《规定》主要针对“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作具体规定。“岗位回避”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之间凡存在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履职回避”要求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外请专家等相关人员,参与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解聘(任免)、考核考察、奖励、处分、交流、人事争议处理、出国(境)审批,人事考试、职称评审、人才评价,招生考试、项目评审、成果评选、资金审批与监管等工作时,对于其中涉及本人或本人亲属利害关系的履职活动,应当回避,不得参加相关调查、考察、讨论、评议、投票、评分、审核、决定等活动,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施加影响。